苏委教组﹝2014﹞110号
各高校党委:
根据中央、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,为巩固和深化高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,省委教育工委制定了《江苏高校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各高校党委要紧紧围绕服务改革、服务发展、服务社会、服务师生、服务党员的要求,对照此标准研究制定符合本校实际、更具操作性的实施办法,并纳入学校对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的相关指标体系。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分类指导,大力开展创建活动,努力建设一批高校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。省委教育工委将适时遴选确定首批全省高校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。
附件:江苏高校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(试行)
省委教育工委
2014年12月12日